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农用植保制剂与非农用制剂项目(一阶段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的要求,现在我公司网站进行《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农用植保制剂与非农用制剂项目(一阶段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的全文信息公开,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。

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。

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
2024年1月8日

附件:

     农用植保制剂与非农用制剂项目(一阶段)环保验收意见及签到表.pdf

     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 (一阶段).pdf

     农用植保制剂与非农用制剂项目(一阶段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.pdf